判斷“以借為名”型受賄的若干因素實踐中,有的國家工作人員與請托人故意采取虛假借款的方式完成利益輸送,若案發后雙方均承認借款系虛假的,則此行為可被認定為行受賄犯罪。但若行為人雙方或一方堅稱借款系真實的,則對于行為性質的認定容易存在不同認識。對于此類案件,必須根據案件的客觀事實,借助常識常情常理和邏輯法
【基本案情】甲,A市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負責A市市屬國有企業融資擔保及國有資產處置事項審批監管工作。B公司,投資咨詢公司,甲實際控制。C公司,A市某區區屬國有公司。D信托公司,在A市從事信托業務的公司。E銀行,A市某銀行。2009年年初,A市國資委推動一項國企貸款項目,E銀行了解后,便與甲聯系對接該項業
【基本案情】張某,某市A區甲派出所所長,2018年7月,王某(另案處理)經營的乙餐飲娛樂場所(以下簡稱“乙場所”)經該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經營地址在該市B區。2019年1月,乙場所被吊銷營業執照。2019年4月,王某未經相關部門審批,赴A區經營乙場所,轄區派出所為甲派出所。王某為取得派出所的關照,多次給予
根據生效判決對違法犯罪黨員給予紀律處分:1.辦理程序。紀檢機關可以不再辦理立案手續,可不再進行違紀違法事實材料見面;由監督檢查部門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及其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提出黨紀政務處分意見,按程序移送審理。2.違紀事實的表述。紀檢文書可直接引用生效判決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3.紀
預備黨員違紀情節較輕的,紀委可以直接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預備黨員有違紀行為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紀委可以對其立案審查和審理,向其所在黨組織提出“延長預備期”或者“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處理意見;上述處理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因核查預備黨員違紀行為已對其延長預備期,在查實其違紀問題后,可根
政治監督不是一個大籮筐,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裝。紀委治監督的要求對紀委開展政治監督最系統的表述,出現在《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中:紀委政治監督監督什么?紀委政治監督的對象整體上是兩類,第一類是黨組織,第二類是黨員,黨員里面要把領導干部,特別是把“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員突出出來。紀委政治監督的
紀委到底協助黨委做哪幾個事情“協助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推動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我們把這句話拆分一下:1.協助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2.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3.協助黨的委員會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推動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前面,是個逗號,那么,“
伙同他人低價承租本單位商鋪賺取差價怎樣定性?實踐中,有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勾結親友按照以往低價承租本單位已大幅升值的房屋,再轉租牟利,對此要堅持主客觀相一致原則和共同犯罪原理,認清其行為的違法犯罪本質,準確定性。有這樣一起案例:甲為A國有公司黨支部書記、總經理,A公司在當地經營一自有生活園區,其中配套若
要 點一、充分認識修改《監察法》的重要意義二、準確把握《監察法》修改的主旨要義1.強化監察法治理念,促進在法治軌道上深化反腐敗工作。2.完善監察派駐、派出制度,增強監察監督全覆蓋的有效性。3.授予必要的監察權限,加強反腐敗能力建設。4.細化完善監察程序,嚴格規范監察權行使。5.突出對監察權的嚴格管